“警官,
我放在车里的15000元被偷了,
这些钱是准备给工人发的工资,
你们一定要帮我找回来啊!”
11月6日7时30分
吉安县公安局君山派出所
接到辖区李老板的报警求助
称其放在车里的15000元现金被盗
请求民警帮忙追回
接警后
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发现李老板车辆完好无损
车窗、门锁亦没有被撬痕迹
凭借以往经验
民警迅速做出判断系“拉车门”盗窃
经了解
李老板是做工程项目的
当晚将车停放在此后便回了家
这15000元本是第二天
需要给工人发的工资
为图方便
他将钱放在轿车的中控扶手箱内
离开时却忘记将轿车上锁
在次日早上开车上班时
发现15000元现金被盗
了解情况后
民警立即对案件展开调查
通过调取相关监控视频
发现11月5日19时28分
一名身穿黑色上衣的男子
曾在事发时出现在李老板的车附近
民警经过分析研判
确定该男子是吉安县的彭某
且有重大作案嫌疑
▲嫌疑男子出现在李老板的车附近。
民警根据该线索进一步侦查
成功锁定彭某最后的落脚点
11月7日9时许
当民警正去抓捕彭某时
彭某已来到君山派出所投案自首
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
经审讯
彭某当晚在天祥公园附近游玩
经过李老板的车时
发现车的“耳朵”没缩进去
他观察周围无人后
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拉开了车门
没想到中控扶手箱内
竟有15000元现金
最近手头拮据的彭某
看到有这么多的现金
随即动了歪心思
将现金全部据为己有
▲彭某指认作案地点。
因是第一次作案
彭某在案发后心里非常害怕
在内心做了一天的斗争后
他再也扛不住心中的恐惧
鼓起勇气来到了君山派出所
承认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
并将15000元现金如数归还
目前
被盗的15000元已返还给李老板
彭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供 稿:吉安县公安局陈扬波、黄玲
编 辑:邓 琨 琳
责任编辑:梅 琴
审 核:欧阳长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