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律师法治宣讲服务团开展“业主委员会成立以及业主委员会选聘、解聘物业公司相关规定”专题宣讲培训活动

政务   2024-01-16 16:51   辽宁  















2024年1月11日上午,锦州市律师法治宣讲团在凌南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针对社区工作人员开展了“业主委员会成立以及业主委员会选聘、解聘物业公司相关规定”专题宣讲培训活动。锦州市法治宣讲服务团团员孙蕾主讲,锦州市社区工作人员相关工作人员参与本次活动。

宣讲内容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关于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程序,包括业主委员会的筹备、选举、成立,以及成立之后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利,以及业主委员会换届程序;二是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如果对于原物业服务公司的服务不满意,应当如何行使解聘、选聘物业服务公司的流程,具体包括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后续阶段和相应的注意事项。

本次培训增强了社区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工作能力,有利于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服务市场市场公平竞争,保障社区和谐稳定,同时有利于培养公民自主维权意识,推动法治建设和社会发展。


    图/文:孙蕾

    校对: 姜莱

    编辑/发布:刘寒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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