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律师法治宣讲服务团深入锦州家庭教育学会开展公益课堂活动

政务   2024-04-23 14:56   辽宁  

      2024年4月9日,为了增强中小学生的法律观念和校园欺凌防范意识,锦州市律师协会法治宣讲服务团成员苏苑律师在“曼哈顿天亿福健康管理咨询公司会议室”开展了《拒绝校园欺凌共建和谐校园》的普法宣讲活动。锦州家庭教育学会组织我市中小学生及家长参加此次活动。

2016年4月28日由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中对“校园欺凌”做了如下的定义: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或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事件。校园欺凌,很可能给他人造成不可逆转甚至是极其惨痛的后果。而参与校园欺凌的学生如果触犯《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本身也可能受到法律的惩罚。可以说校园欺凌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和法律问题。

苏苑律师在宣讲中说到“我们谁也不想成为被欺凌者,同时我们也不会主动去做那个欺凌者”。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

愿所有的青春都被温柔相待,愿所有的人生都积极向上,青春只有一次人生没有如果,拒绝校园欺凌一路向阳而行! 

图/文:周姝 姜莱

校对:姜莱

编辑/发布: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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