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十二城交流计划锦州站——“公检法司律”同堂培训交流特别报道

政务   2024-09-30 22:03   辽宁  

金秋长安,大地流金,渤海北岸,锦绣之州。2024年9月21日,辽宁省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以下称省刑法委)“刑事辩护十二城交流计划”系列活动第六站——锦州站,成功举办。


本次活动采取“公检法司律”同堂培训的形式,得到了锦州市司法局、锦州市律师协会的鼎力支持。应锦州市律师协会邀请,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王兴周、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子枫、辽宁申智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金洪智莅临会场作专题授课。辽宁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盘锦市律师协会会长候德生,辽宁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锦州市律师协会会长孟雪峰,锦州市律师协会监事长赵勇,锦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苏智才,副会长邢芳华,副会长金雷,省刑法委副主任高健,副主任杨薇,副主任李志维,秘书长文娇,副秘书长左浩天参加交流,全市近200名律师参加培训,活动由丛旭律师主持。

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锦州市律师协会会长孟雪峰在培训开始时致辞。孟雪峰会长对省律协刑法委一行人员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特别感谢王兴周庭长及李子枫检察长的莅临授课。强调锦州律师要做“两拥护”从业基本要求的践行者,做热爱国家、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奋斗者,做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护者,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推动者,做行业清风正气的守护者。希望大家务必珍惜此次机会,认真学、用心悟,力争学有所获、学有所成、学有所用。

本次培训由三场授课组成,首先由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子枫作《“上诉不加刑”司法适用疑难问题探讨》专题授课。李子枫检察长以公诉人角度从立法背景、法条原理、实践应用几方面进行梳理,同时对司法实务中就该法条存在的各种争议问题以案例的方式为大家讲解,具有一定的理论高度、思想前瞻性和实践指导性。培训第二场授课,由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王兴周作《以审判视角论如何保障辩护人依法行使辩护权》专题授课。王兴周庭长自2011年至今一直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业务精湛、经验丰富。王兴周庭长对辩护权利在庭审中如何应用进行交流,授课内容详实,现场氛围热烈,重点突出,紧扣实务,使在场同仁受益匪浅。培训第三场授课,由辽宁申智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金洪智作《检律关系及庭审中的细节把握》专题授课。金洪智主任担任省律协刑法委主任,结合自身多年刑事辩护心得,就批捕阶段及审查起诉阶段如何提交书面辩护意见、法庭审理中的发问及举证质证、法庭辩护程序中的注意事项等等进行讲解。授课内容深入浅出,干货满满,得到参会同仁的一致好评。

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盘锦市律师协会会长候德生作总结讲话。候德生会长表示,锦州是一座英雄的城市,是充满烟火气的城市。作为“刑事辩护十二城交流计划”系列活动第六站,锦州站圆满完成了本次培训。感谢各单位对本次活动的大力支持,感谢广大锦州律师同仁的积极参与,感谢三位老师的精彩授课。候德生会长指出,本次培训的目的就是加强“公、检、法、司、律”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深入探讨司法工作中的问题和挑战,提升公众对司法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最后,侯德生会长表达了对在座全体法律共同体成员的美好祝愿,希望并相信在场各界同仁坚定法律信仰,精进专业技能,心怀行业情怀,伴随着全体人员热烈的掌声,本次培训完美落幕。

最后,再次感谢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检察院、锦州市司法局、锦州市律师协会,及锦州市广大律师同仁对本次活动的支持!


文/图:锦州市律协刑法委

校对:孙蕾

编辑/发布:王哲



锦州市律师协会
1、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对律师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检查和监督,进行业务培训;2、律师协会党建工作宣传;3、锦州市优质资源介绍及宣传;4、法制建设等相关内容介绍及宣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