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时间与年报方式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年报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选择所在省份)即可开始2023年年报填报。网址是: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
个体工商户可通过以下方式填报2023年年报: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通过手机端“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报送年报;
通过手机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程序报送年报;
向属地市场监管所报送纸质年度报告书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
企业年报详细步骤
在完成登录以后,我们主要按照以下三步完成企业年报。
(视频详细教程)
第一步:请输入网址http://www.gsxt.gov.cn,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
第二步:进入首页后,点击“企业信息填报”图标,选择所在省份后,进入企业信息填报页面。
第三步: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栏内填写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企业名称会自动弹出,在“工商联络员身份证号码”栏内输入联络员身份证号码,工商联络员姓名及手机号码会自动弹出,再输入密码,手机验证码,点击登录。如果是初次参加年报,在该步操作前先点这个界面下方的“企业联络员注册”,注册联络员信息后再操作第二步。
第四步:点击左上角“年度报告填写”。
弹出年报须知,阅读后,在下方“已阅”前的小框内“∨”(对勾),再点确认。如果以前存在没有参加年报的年度,先需要将以前年度补报后才可申报本年度的。
第五步:填写基本信息。需要填报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存续状态、网址、网站信息均为报送时的信息,其余信息为所报告年度12月31日的信息。如果有网站或网店就点“是否有网站或网店”后面的“是”字前的圆点,如果没有网站或网店就点“否”字前的圆点。填写完后点“保存”。
第六步:填写股东及出资信息,点击“添加”进行填写。
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填写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时间,每一个股东(发起人)的出资信息只需填报一条,股东(发起人)认缴和实缴出资额为截至报告年度12月31日的累计数额;认缴和实缴出资时间为截至报告年度12月31日最后一次认缴和实缴时间,出资方式可以多选。点击“保存”。
第七步:填写网站或网店信息,如果有网站或网店,就点击左边的“网站或网店信息”,点“添加”填写相关信息,如果没有网站或网店就不需要进行第五步的操作。
第八步:填写股权变更信息,点击左边的“股权变更信息”,之后再点击“保存”
第九步:填写对外投资信息。点击左边的“对外投资信息”,之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完点击“保存”。
第十步:填写资产状况信息。点击左边“资产状况信息”填写后保存。企业资产状况信息,应当是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利润表)中的期末数;纳税总额为企业全年实缴各类税金的总和。
第十一步:填写对外担保信息。点击左边的对外担保信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添加之后点击“保存”。
第十二步:填写党建信息。党建信息为不公示信息,主要采集企业党组织的建立情况,但属于抽查范围,请注意如实填写。其中,中共党员(包括预备党员)人数,为截至年度报告年份12月31日的人数。
第十三步:填写社保信息。参保各险种人数指报告期末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人数(不含离退休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指报告期内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总额,按缴费人员的应缴口径计算。本期实际缴费金额指报告期内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补缴欠费和跨年度(或跨季度)的预缴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指截至报告期末单位累计欠缴各项社会保险费金额(本金)。
第十四步:预览并公示。这是公示的最后一步,点击左边的“预览并公示”,检查所填写的所有信息,如果没有问题点击“提交并公示”,出现“提交成功”,点击确认。年报就完成了。
这酱紫就完成了!!!
赶快行动吧!!!
企业年报未报的后果
【企业年报需及时
公示信息要真实】
逾期不报将列为经营异常
会被罚款
会被吊销营业执照
企业不能做任何变更行为
人员信誉受影响
新版《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77号的决定:新版《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于2024年5月1日正式施行。新修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对企业逾期未报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填报的处罚进行了全新规定。
根据新版《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
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