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起,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

政务   2024-12-12 18:57   新疆  


12月12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发布
《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
自12月15日起
个人养老金制度
从36个先行试点城市(地区)推开至全国

所谓个人养老金
就是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国家政策支持的
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个人自愿在特定账户存一笔钱
每年不超过12000元
购买符合规定的金融产品
到达退休年龄时
又多一个养老金来源、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
与普通银行理财或基金、商业保险不同
个人养老金缴费
可享受延期征税的优惠政策

为推动个人养老金保值增值
通知要求优化产品供给
在现有理财产品、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
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基础上
将特定养老储蓄、指数基金
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目录

通知还增加了提前领取情形
除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出国(境)定居外
参加人患重大疾病、领取失业保险金达到一定条件
或者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可以申请提前领取个人养老金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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