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研究》刊发的一篇文章中,对“新经济组织”与“新社会组织”进行了明确定义。新经济组织,是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新涌现的,我国内地公民私人、港澳台商、外商等所有的经济组织形态,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新社会组织,是改革开放以来涌现的各类民间性社会组织,主要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社会中介组织和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等。
徐州市净化行业协会:自律、维权、协调、服务。汇聚从事涉水产品及水处理设备装置与水质净化、管道分质直饮水系统、污水排水处理、中水回用、空气净化与污染预防治理装置和从事相关生产、流通、工艺、技术、研发、施工等行业力量,加强行业自律,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行业发展,服务会员,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声明:图文版权归原作者,我们分享此图文出于传递更多资讯和科普知识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进行更正或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