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
机动车上路首要满足的条件是车要上牌
驾驶人要取得驾驶证
很多人却忽略了这一概念
仍抱着侥幸心理
违规驾驶机动车
现曝光一批查获的
交通违法案例
希望广大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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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
2024年9月3日9时58分,赵**驾驶无号牌的电动三轮摩托车行至呼玛长明街,实施摩托车、拖拉机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7
无证驾驶
2024年9月4日16时10分,高**驾驶无号牌的电动三轮摩托车行至呼玛中华路,实施摩托车、拖拉机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呼玛交警提醒: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广大驾驶人不要存在侥幸心理,更不要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拼装和报废车辆上路,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警方一经发现,将依法严肃查处。
END
终审:李庆林
审核:马龙江
编辑:郝 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