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无证驾驶危害大,以身试险“驶”不得

政务   2024-09-24 11:09   黑龙江  

  无证驾驶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还严重威胁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但总有个别驾驶人觉得自己没有驾驶证也能开车,不把安全和法律当回事,“任性”上路。呼玛交警对以下无证驾驶违法行为人进行曝光,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杜绝侥幸心理,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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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9191922,肖**驾驶牌号为黑PP7***的大型汽车行至丹阿公路(G331)3555公里500,实施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的规定,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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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9201920,尹**驾驶牌号为无的无号牌行至呼玛镇和平路与长征街路口,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的规定,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

呼玛交警提醒

  

无证驾驶的危害有哪些:

1.扰乱交通秩序,诱发违法犯罪

    无证人员交通安全意识薄弱,常常存在不按交通标志行驶等违法行为,影响到其他交通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加之驾驶人心理素质差,看见民警执法时会存在违规掉头、紧急制动、走非机动车道等躲避执法检查的情况,做出违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

    无证驾驶更易滋生和诱发超员超速、闯红灯、酒后驾驶、交通肇事等违法犯罪案件。

2.存在安全隐患,威胁生命财产安全

    无证人员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可能因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终审:李庆林

审核:马龙江

编辑:郝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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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玛县公安交警大队
提供全呼玛县道路交通状况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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