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收在即,交通流量将会大幅度增加,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更加严峻,为全力确保广大农民朋友出行安全,呼玛县公安交警大队提醒广大农民朋友们及各乡镇、林场、行政村的主管领导及驻村干部,共同关心关注交通管理工作,共同参与交通管理工作,自觉抵制交通违法意识和交通陋习,努力做好以下几点:
1、天气变化较快,安全隐患增多。秋季冷暖气流交替明显,早晚温差加大,极端气候事件持续增多,冰雹、团雾和强降雨天气偶发。浓雾可导致能见度下降,无法看清路面情况,而秋雨路面湿滑、在行车中极易发生侧翻、侧滑等事故,交通安全风险也有所升高,各乡镇、林场、行政村的主管领导及驻村干部要认真履行交通安全管理职能义务,全力预防和减少辖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2、当前正值秋收农忙季节,各类农务活动明显增多,出行客流、生产物流相互叠加,摩托车、三轮电瓶车、农村面包车、农业机械车、运输农产品车辆、拖拉机等相继在道路上行驶,加上部分农民安全意识不强,农村地区安全隐患比较突出,交警提示严禁使用拖拉机等农用车辆违法载人,不要使用和乘坐拖拉机等农用车辆从事务工生产和走亲访友等交通活动。3、严禁驾驶无反光标识和安全设施不全的拖拉机等农用车上路行驶。严禁无证、酒后、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机动车、农用车及农用机械。夜间行车一定要驾驶有灯光的车辆并按规定使用灯光,车厢尾部要粘贴反光标识。雨、雾天能见度低时要及时打开雾灯、示廓灯、危险报警灯和近光灯,保持安全车距,不要超车。
4、牲畜转场严格执行报备制度,不得擅自进行转场,报备后,交警大队将根据牲畜转场规模,联合相关部门做好转场期间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5、谨防疲劳驾驶。俗话说“春困秋乏”,因此要保持休息和充足的睡眠,注意劳逸结合,尽可能地避免加班加点,防止开“疲劳车”,从而保证驾车精力集中,做好预判,避免事故发生。6、出行前检查车辆。检查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特别是制动、灯光、雨刮器等。雨雾天,雾气凝聚于挡风玻璃上面,增加模糊度,同时路面光滑,降低了路面的摩擦系数,因此,车辆设施必须保证齐全有效。7、遇到浓雾天时,打开前后雾灯、示宽灯、近光灯和尾灯,上高速行驶时还得开应急灯(双闪),利用灯光来提高能见度。同时切忌盲目超车,快速行驶,防止交通事故发生。8、驾驶电动车及摩托车一定要按规定戴好安全头盔,驾驶及乘坐机动车一定要系好安全带。拒绝酒后驾驶。饮酒会导致驾驶人触觉能力、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引起视觉障碍和身体疲劳,轻者发生剐碰,重者危及他人和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9、禁止农用车违法载人。三轮汽车、拖拉机和低速载货汽车等车辆都不是载人的交通工具,车辆安全性能差。此类车辆在坑洼不平、陡坡等路况下行驶、转弯或掉头时,易发生侧翻,导致乘坐人员伤亡。
广大农民朋友们: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希望你们在增强交通安全意识的同时,养成文明参与交通的良好习惯,远离交通事故的伤害,这是我们共同的社会责任。让我们一起携手,共创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养成文明行车的好习惯,带一分小心上路,携一路幸福回家。
服务人民
执法公正
终审丨李庆林
审核丨马龙江
编辑丨郝 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