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提升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素养,引导学生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好少年,近日,西安区灯塔镇中心小学法治副校长、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法官李星儒为同学们上了一节生动的法治教育宣传课。
讲座中,李法官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精心挑选适合讲解的案例,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进行授课。从同学间伤害案件、父母如何做好未成年人监护、学生欺凌表现及自救办法、未成年人不得单独放犬等生活案例,深入浅出的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知识。在互动环节,同学们纷纷举起手,提出自己的疑问和想法,李法官都一一解答。她根据未成年人涉世未深,社会经验不足等特点,提醒同学们做事要三思而后行,知法于心,守法于行,增强法治观念,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灯塔镇中心小学依托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系好人生第一粒“法治纽扣”,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建设平安法治校园。
法治进校园
通讯员 李冬旭
编辑|马吉缘
校对|金佳
初审|余健
终审|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