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佳木斯中院召开司法审判数据分析研判会商会议,总结分析全市法院1至10月审判执行运行态势,运用穿透式数据分析为审判质效“把脉”“会诊”、开出“良方”,为下一步审执工作提质增效明确方向。佳木斯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岫岩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佳木斯中院审管办结合2024年1-10月全市法院司法审判数据指标情况,对新修订质量管理指标体系进行了系统解读;各基层法院院长结合本院审执工作情况,围绕各自短板弱项深入分析;佳木斯中院各业务条线对条线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分管院领导作点评发言。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意识,在思想认识上高站一层。全市法院要始终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根”和“魂”熔铸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严防“反管理”,抓实抓细“六清”管理,严格落实“提质增效年”活动部署,深入贯彻“五牢记、五融合”,及时跟进上级法院工作要求,做好与指标体系修订相关工作的平稳过渡,真正把政治标准、政治要求融入到具体业务中,一体融合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讲政治与讲法治的相融互促。要压实主体责任,在审判管理上更进一步。院庭长作为“关键少数”要自觉担当领导责任和示范责任,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做到脑中有谋、胸中有谱、心中有策、手中有招。把准吃透指标体系的价值导向,力争“领会透、把的准”,做到“落的实、不走样”。严抓实用“四类案件”监管与案件“阅核”,紧盯关键人、关键案重点阅核,紧扣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全面阅核,切实担起审判监督管理责任。要聚焦案件质量,在提质增效上深扣一环。管住“案”是管住“人”治好“院”的关键落点,全市法院要树牢“质量优先”意识,坚持质量优先、兼顾效率、注重效果,不遗余力抓紧抓好案件质量。用好案件评查这一“质检仪”,着手建立业务条线发回改判讲评机制,加强文书说理与判后答疑,做到义正辞严讲清法理、循循善诱讲明事理、感同身受讲透情理,切实增进败诉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的理解和接受度,强化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从根源上提高社会风险防控能力。
会议以现场形式召开,佳木斯中院相关院领导、各基层法院院长、佳木斯中院各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审管办负责人参加会议。
三审:张永新
二审:金爱武
一审:程 铭
编辑:李维萍
供稿: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