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两级法院聚焦发挥执行工作与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合力,始终秉承“如我在执”工作理念,引进“执行立案一证通”系统,打通执行立案工作中难点、堵点,该系统通过信息技术支持,实现申请执行立案当事人“1张身份证+5分钟”即可完成立案模式,既简化了执行立案流程,又缩短了立案时间,更提升了服务质量,当事人满意度不断提升,为佳木斯经济发展营造更加透明、公平、高效、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提供了执行保障。
据悉,通过“执行立案一证通”系统,当事人仅需提交二代身份证,通过人脸识别系统,自动读取当事人所涉民事诉讼案件信息及立案所需生效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等材料,可自动生成电子版申请执行书,申请人对自动生成的案件信息及执行请求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即可完成立案程序。
向阳区法院系全市首家启用“执行立案一证通”系统的基层法院。该系统开通以来,向阳区法院首执案件中申请执行人为自然人且到窗口申请执行立案达39件,其中,通过“执行立案一证通”立案15件,平均每件案件为当事人节约执行申请书书写、材料复印等费用200余元,平均每件案件减少立案时间2个工作日。
下一步,佳木斯两级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立案一证通”系统的推广和应用,积极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与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深度融合,畅通司法为民“快车道”,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三审:张永新
二审:金爱武
一审:程 铭
编辑:李维萍
供稿: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