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换购住房可退个税!
佛山买房可提取公积金支首付
新政正式施行
一起来看最新情况↓
政策延续至2025年底
日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公告
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
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公告,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公告执行至2025年底。
具体来看,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谁能退?退多少?
佛山买房可提取公积金支首付
直击楼市新政实行首周
此前,佛山推出重磅政策。11月起,在佛山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或其配偶购买佛山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且使用住房贷款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市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
业务办理流程主要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楼盘备案和职工提交购房首付提取申请。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需要准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以及《承诺书》,通过公积金中心网站、公积金中心业务窗口或受委托银行网点进行备案申请。
在佛山工作近6年的市民谭小姐近期计划购房,得知新政实施后,她特地来到楼盘了解情况。谭小姐表示,公积金首付提取减轻了家庭筹集资金的压力。
市民谭小姐向销售人员了解项目情况。
关于资金去向和贷款影响,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提取的资金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后划拨至约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银行账户,而非划拨至职工本人银行账户。同时,职工在佛山办理购房首付提取后,以同一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其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的住房公积金可作为缴存余额纳入贷款额度计算,不影响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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