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主体你推我让,谁来裁定?前不久,牟定县3家部门就对共和镇城郊接合部的一桩非法占地执法问题,谁也不愿意牵头执法,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道。《牟定县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处理办法(试行)》的出台,有效破解了这一难题,从根本上减少了行政执法争议,又让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这是牟定县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一个缩影。
2020年8月,牟定县成功创建
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
2021年10月,牟定县被司法部确定为全国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这是继2020年成功创建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后的又一殊荣。牟定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将试点工作作为擦亮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金字招牌”的重要抓手,厘清“三张清单”、完善“三个机制”、建强“三支队伍”,构建了制度完善、机制健全、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县、乡(镇)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333”模式,打造了“牟定样本”。今年上半年,全县行政执法案件合格率达100%,行政机关败诉率下降为8.57%,全县未发生行政执法重大违纪违法行为。
2021年10月,牟定县被列为
全国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
牟定县在今年9月份开展的下半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过程中,抽查的42件行政执法案卷均达到合格以上。参与评查的专家和律师由衷感叹:牟定县的行政执法案卷质量真是越来越高了!这得益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开展。
牟定县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工作人员王亚兴说:“以前,每年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总有少量行政执法案卷卷宗中出现执法主体错误、执行的法律法规过时等问题,还有不合格案件。现在好了,有了明晰的行政执法主体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事项清单,行政执法单位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县行政执法质效大幅提升。”
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厘清行政执法清单是重点。在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过程中,牟定县重点厘清了行政执法主体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事项清单,明晰了“监督什么”的问题。
在厘清行政执法主体清单过程中,牟定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证件清理,对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予以清理和注销,今年审核确认公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47家。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办案人员能力和素质,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今年以来,先后举办执法人员培训班4期,培训人员 2356人(次), 全县1193名行政执法人员获得执法资格。其中,乡(镇)持证人数由2022年的 57人,增至今年的 454 人。在厘清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方面,牟定县清理部门行政职权6785项。深入推进乡(镇)“一张清单明权责、一颗印章管审批、一支队伍管执法、一体协同强治理”的四个一改革,厘清7个乡(镇)执法事项1691项,解决了“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问题,进一步提升了基层治理能力。就如何厘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事项清单的问题,制定出台《牟定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法(试行)》等系列文件,明确司法行政部门和执法单位法治机构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编制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事项清单,让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权限和监督内容更加明确、具体。
“紧扣要点督大事、聚焦重点督要事、关注民生督实事”,这是牟定县开展法治督察的重点。2023年以来,全县共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涉企行政执法等专项督察3次,开展重大法治事件督察1次,督促各相关单位整改到位,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牟定县落地落实。
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制度机制是保障。在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过程中,牟定县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健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机制、健全行政执法问题整改落实机制,有力破解怎么监督的问题。
牟定县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出台《关于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牟定县行政执法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调机制问题线索移送办法(试行)》《牟定县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处理办法(试行)》《牟定县行政审批与监管执法衔接办法(试行)》《牟定县乡(镇)与县级部门案件移送和协调协作工作办法(试行)》《牟定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办法(试行)》等机制制度,靶向解决行政执法事项把握不清、执法监管缺位越位和部门之间、乡(镇)与县级部门之间推诿扯皮、工作脱节等突出问题,协调解决行政执法争议3件,移送刑事立案8件。
结合当前组织实施的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和乡(镇)执法规范化建设,牟定县健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机制,出台《牟定县行政执法质量提升工作成效评估办法》《牟定县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实施方案》等文件,强化行政执法持证率、行政执法案卷合格率、行政机关败诉率等“18个率”硬性指标考评,纳入全县法治建设成效考核重要内容。加快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制度、业务、队伍、保障、培训等规范化建设,制定《牟定县乡(镇)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将蟠猫乡作为全县改革试点,力争到2025年底高标准完成乡(镇)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任务,乡(镇)行政执法管理制度全面建立并有效实施,行政执法规范化程度明显提升。制定《牟定县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行政执法队伍全员轮训年度计划》,编印发放《牟定县行政执法和协调监督工作手册》《牟定县行政执法和协调监督文书范本》,统一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多种行政执法流程、文书和受理审批、线索移送、集体讨论、监督决定等11种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文书样式,多形式、多渠道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督察员、社会监督员等集中培训、学习观摩、案卷评查、案例警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在全省率先推行“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实践运用,有效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裁量基准等落地落实。
执法领域有问题,整改落实是关键。牟定县健全行政执法问题整改落实机制。建立“线索分析——问题核实——问题监督——问题整改——整改反馈”执法监督五步走工作流程,实现执法情况及时掌握、执法问题及时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整改的工作闭环,对执法规范化程度不高等“一般性问题”,向被监督单位发出《工作提醒函》,实现问题“点对点”整改;对执法领域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印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要求限期纠正;对明显违法或不当的“个性问题”,依法作出《行政执法监督决定书》,并建立约谈和责任追究制度。先后整改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案卷评查法治督察发现问题等217个,加快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培育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近期,牟定县邀请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对6家重点行政执法单位进行专门监督检查,就落实“企业宁静日”“综合查一次”“柔性执法”等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以强有力的监督督促各执法单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过程中,“谁来监督”是关键。牟定县建强专门监督队伍、建立法治专家队伍和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队伍,加大对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监督。
按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任务要求,牟定县强化司法行政部门监督主责,牟定县司法局成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配备行政执法监督人员2名。推动47家行政执法单位设立或确定法治机构,明确基层司法所协同平安法治办公室开展乡(镇)执法监督职责,配备专兼结合的法治督察人员64名,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名录库。在全县建立法治专家队伍,主要面向公、检、法、司等政法单位、律师事务所及城市管理、资源规划、市场监管等重点行政执法部门,由单位推荐专业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骨干力量进入法治专家库,共遴选聘请法治专家52名,协助解决涉及专业性、技术性较强或者复杂、疑难执法事项,群策群力办好“群英会”。2022年以来,法治专家参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264件,参与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11次、评查案卷311件,参与行政执法业务培训90余场(次),有效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有效落实。
社会监督员的监督不容小觑。在今年9月开展的社会监督员座谈会议上,9名社会监督员踊跃发言,在生产经营企业首违不罚、城市管理柔性执法等方面提出了21条很好的意见建议,给行政执法人员上了生动的一课。
牟定县建立了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队伍,制定出台《牟定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工作规定(试行)》,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新闻工作者和市场主体经营者、行业协会负责人等知名人士中选聘18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统一由牟定县人民政府颁发聘书和工作证,建立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征集与反馈机制及行政执法情况通报制度、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列席会议制度、参与督察检查等制度,延伸监督触角,广泛汲取群众监督的智慧和力量,提升监督效果。
“行政执法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统筹行政执法工作的基本方式,是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抓手。”牟定县司法局副局长易凯春说,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6大试点任务已经圆满完成。下一步,牟定县将做好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后半篇文章”,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相关体制机制,持续完善监督制度、严格落实监督职责、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规范管理、指导监督、激励保障作用,为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供有力保障。
来源:牟定县 张之成 代琼芬
一审:牟定县委宣传部 牟定县司法局
二审:陈俊旭
终审:夏国保
编辑:楚雄州司法局新媒体中心 陈俊旭
敬请关注·法治楚雄
觉得不错
请点“在看”和“点赞”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