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富顺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公示了2024年第十二、十三批案件
富顺三家娱乐公司被罚
01
案件当事人:富顺县英煌娱乐有限公司
负责人:周**
处罚决定书文号:(富)文综罚字〔2024〕17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处罚内容:警告、以责令关闭方式予以取缔
处罚时间:2024年10月30日
02
案件当事人:富顺县鑫乐迪歌城
负责人:彭**
处罚决定书文号:(富)文综罚字〔2024〕19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处罚内容:警告
处罚时间:2024年11月8日
03
案件当事人:富顺县鑫新空间娱乐有限公司
负责人:胡**
处罚决定书文号:(富)文综罚字〔2024〕18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处罚内容:警告
处罚时间:2024年11月8日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来源:富顺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