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经开区新府佳苑小区(横板村委会旁)物业管理方在未取得发改委等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也未在小区内外张贴任何相关告示或通知的情况下,私自设立了临时停车收费制度。该制度不仅缺乏合法依据,而且严重侵犯了我们业主的合法利益。更为严重的是,物业方还以阻止未交停车长租费的业主车辆进入小区为手段,强迫业主接受其不合理的收费要求。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取得合法批准文件后,方可开展相关收费服务。
同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小区内公开透明地告知业主有关收费事宜,并接受业主的监督。然而,新府佳苑小区物业方却完全无视这些规定,擅自设立并执行了临时停车收费制度,且以不当手段限制业主进入小区,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和指导,要求物业方在未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立即停止违规收费行为,并依法依规处理此事,以保障我们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接到网友反映的《萍乡新府佳苑小区违规收取临时停车费问题》的问题后,街道高度重视,开展了相关情况调查核实。现针对网友反映的情况答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实,新府佳苑于2014年11月竣工,总共两栋电梯房,三个单元,建筑面积17000平方米,占地面积0.128万平方米,1栋18层2个单元、2栋15层1个单元,房屋套数162户。
物业项目竣工时间为2014年11月,现由江西优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接管项目时间为2020年8月1日。
二、处置情况
经调查核实,新府佳苑小区当前并未成立业主委员会。针对小区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停车费纠纷等问题,横板村村委会与当地派出所已多次到现场进行调解。下一步,横板村村委会将会积极协调小区矛盾,为小区营造出良好的居住环境。
光丰街道办事处
2025年1月9日
回复时间:2025-01-09 16:08
来源 |问政江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