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前期烟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成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持续排查整治风险隐患。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安源公安积极推进烟花爆竹集中整治行动,持续加强通道查缉、巡查排查、安全监管、联合执法,全面整治消除烟花爆竹领域的安全隐患,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违法犯罪,切实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分局治安大队、各派出所充分调动群防群治力量,牵头区应急、市监、交通等相关部门,聚焦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重难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采取突击式、拉网式等方式,清查相关企业、店铺,严密排查安全隐患。行动期间,共检查批发企业3家,零售店铺16家,发现排查隐患31个,现场整改隐患31个。排查旧厂房楼房6435栋(处),检查超市、商铺、杂货店、香火蜡烛店等经营场所13047家,发现一般隐患31处,现场整改31处。
以打开路、重拳出击,针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涉烟花爆竹突出违法犯罪发起波次打击,全面铲除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滋生土壤,有效震慑了相关违法犯罪。2024年以来,共查处行政案27起,行政拘留41人,破获刑事案件3起,刑事拘留7人,收缴烟花爆竹380件。查处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窝点1个,查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1起,共收缴烟花爆竹成品2894余箱,半成品94袋,收缴黑火药烟火剂352.5公斤。暂扣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经营许可证11本,吊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2本。
2023年12月31日,青山派出所查处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人邬某,安源分局依法对其行政拘留。
2024年1月1日,凤凰派出所查处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人张某,安源分局依法对其行政拘留。
2024年1月5日,五陂派出所查处涉嫌非法经营危险物质的犯罪嫌疑人刘某、陈某,安源分局依法对其刑事处罚。
2024年1月6日,青山派出所查处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人钟某,安源分局依法对其行政拘留。
2024年1月8日,高坑派出所查处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人刘某,安源分局依法对其行政拘留。
2024年1月10日,高坑派出所查处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人田某,安源分局依法对其行政拘留。
2024年1月11日,高坑派出所查处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人黄某,安源分局依法对其行政拘留。
2024年1月16日,治安大队查处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人张某,安源分局依法对其行政拘留。
2024年1月16日,青山派出所查处涉嫌非法经营危险物质的犯罪嫌疑人吴某,安源分局依法对其刑事处罚。
2024年1月21日,安源派出所查处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人王某,安源分局依法对其行政拘留。
2024年1月25日,丹江派出所查处非法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人崔某甲、张某、叶某、周某、崔某乙,安源分局依法对其行政拘留。
2024年1月26日,高坑派出所查处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人朱某,安源分局依法对其行政拘留。
2024年1月30日,横龙派出所查处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人刘某,安源分局依法对其行政拘留。
2024年1月30日,横龙派出所查处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人文某,安源分局依法对其行政拘留。
2024年2月4日,安源派出所查处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人邓某,安源分局依法对其行政拘留。
2024年2月5日,八一派出所查处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人刘某,安源分局依法对其行政拘留。
2023年3月22日,青山派出所查处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人王某,安源分局依法对其行政拘留。
2024年6月1日,高坑派出所查处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人吴某,安源分局依法对其行政拘留。
2024年6月25日,高坑派出所查处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人刘某,安源分局依法对其行政拘留。
2024年6月28日,高坑派出所查处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人廖某,安源分局依法对其行政拘留。
2024年6月29日,高坑派出所查处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人王某,安源分局依法对其行政拘留。
2024年7月5日,白源派出所查处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人邱某,安源分局依法对其行政拘留。
2024年7月6日,高坑派出所查处非法制造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人邱某,安源分局依法对其行政拘留。
2024年7月7日,高坑派出所查处涉嫌非法生产、经营危险物质的犯罪嫌疑人黄某、刘某、文某、李某,安源分局依法对其刑事处罚。
2024年7月8日,白源派出所查处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人邱某,安源分局依法对其行政拘留。
2024年7月11日,高坑派出所查处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人卓某,安源分局依法对其行政拘留。
2024年7月12日,高坑派出所查处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人刘某,安源分局依法对其行政拘留。
2024年7月15日,高坑派出所查处非法储存、运输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人沈某,安源分局依法对其行政拘留。
2024年7月23日,高坑派出所查处非法制造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人杨某、文某、甘某,安源分局依法对其行政拘留。
2024年10月18日,横龙派出所查处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人晏某、陈某,安源分局依法对其行政拘留。
2024年11月12日,高坑派出所查处非法制造、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人黄某甲、黄某乙、陈某,安源分局依法对其行政拘留。
2024年11月18日,安源派出所查处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人刘某,安源分局依法对其行政拘留。
2024年11月21日,高坑派出所查处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人李某,安源分局依法对其行政拘留。
2024年12月11日,高坑派出所查处非法制造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人谢某,安源分局依法对其行政拘留。
安源公安将紧盯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销售、运输行为,全力筑牢安全防线,持续推进烟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旦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行为
可通过“萍乡市烟花爆竹非法生产举报”小程序
向公安等相关部门举报
来源 |安源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