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用行动展现检察担当,用故事诠释检察温度。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龙华区检察院开设“检察官故事汇”专栏,由一线检察干警生动讲述办案故事。
第一检察部 吴凡
今日故事汇作者
公司研发骨干离职后,利用老东家的核心设计图纸盈利超千万元……
01
现实版“罗生门”
今天检察故事的主人公是徐福(化名)和他的老东家大秦公司(化名)。
步入中年的业务骨干徐福,被排挤出核心研发岗位,郁郁寡欢,打算另谋出路。他想先离职,再凭借一身本领和聪明才智,拉上小伙伴们一起创业大展拳脚。
但徐福的创业之路并不顺利,几经辗转,想干回老本行,研发电连接器。他将已经成为行业标杆的老东家产品实物和业内标准文件作为参考,打造出了自己的产品。之后他将老东家看不上的小客户吸引过来,终于有所突破。但老东家心生嫉妒,无端控告,导致其身陷囹圄。
这是犯罪嫌疑人徐福在面对本院第一次讯问时讲述的故事。在听完他单方讲述后,我们也要听听另一方的声音。
大秦公司的老董事长秦先生(化名)说,徐福是公司招的第一个大学生,“成立不久的‘小作坊’终于也有了知识分子坐镇,徐福自入职以来,几乎参与了公司所有核心产品的研发。我与他私人感情也颇为深厚,甚至主持过他的婚礼。”
没成想,“农夫与蛇”的故事还是上演了。徐福伙同其他离职人员偷偷带走了公司的设计图纸、客户信息,和公司打起了擂台,抢走优质客户。面对惨重的损失,秦先生选择报警。
事实真相慢慢浮出水面。证据显示,徐福在大秦公司已工作十余年,为研发骨干。徐福在意图离职时,便早已谋划伙同他人成立一家同类型公司,带走关键设计图纸,委托代工厂加工生产。再结合其他同伙对接客户的优势,挖走公司部分客户。相关产品销售金额高达1300余万元。
02
民事侵权VS刑事犯罪
那么,徐福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是违反竞业限制的民事侵权?还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亦或是侵犯商业秘密罪?
由于徐福未采取技术手段获取计算机系统中的数据,不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这也意味着如果涉案图纸不属于商业秘密,那么徐福将以仅承担民事责任草草收场。但这一结果恐怕将无法为大秦公司所接受,也难以为我们司法机关所容忍。
为此,检察官主要开展了两方面工作:一是要求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包括核实涉案技术信息的形成过程、委托涉案技术信息的非公知性鉴定、查明被告人获利及被害人损失等事项;二是约见鉴定人员,并就鉴定有关专业问题进行请教。
面对鉴定专家,我们提出了以下三个问题:大秦公司的产品和徐福设计的产品有实质性区别吗?大秦公司的设计图纸包括技术秘密吗?设计图纸中的公差有什么意义呢?专家也对我们的问题进行了一一回应。
首先,专家表示大秦公司设计图纸与徐福设计图纸5个全部技术信息中4个相同,1个实质相同。其次,专家认为大秦公司零件图纸及其中的形状、尺寸和公差是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最后,专家向我们耐心讲解了公差的意义,公差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允许的尺寸、形状、方向和位置的误差范围,直接影响到零件的质量和装配的效率。
具体到本案中,大秦公司所设计的图纸,经过数月时间积累,数百万资金投入,方才实验确定,该公差设定赢得市场的广泛好评。而所谓业内标准或操作规范,通常只给定较为宽泛的区间,难以直接投入生产制造。
因此,涉案图纸中“公差”设计具有独特的秘密性与经济性,为法律意义上的“商业秘密”重要类型,即技术秘密。
2021年5月8日,龙华区检察院对徐福等五人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提起公诉。
03
严惩犯罪VS宽严相济
案件顺利起诉了,但我们仍未停歇,在想还能为大秦公司做些什么。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我们多次向本案双方了解意见,希望为曾经感情深厚的双方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但双方数次在短暂接触后便放弃交流。
我们没有放弃,在第五次庭审2022年9月28日的当天,终于促成双方达成了赔偿谅解协议,徐福等人也当庭认罪。
2022年10月31日,法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徐福等五人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其中三人适用缓刑。徐福等人未提出上诉,依法服判。
通过对一宗宗知识产权案件办理,我们深刻认识到商业秘密凝结了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创造的智力成果,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检察机关将继续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持续提升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力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服务产业科技创新,以检察履职担当,让企业的智慧成果在法治环境的呵护下走向世界。
供稿|吴凡
2024年第306期|总139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