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遵守交规才是安全出行的正确选择
但仍有个别驾驶人
心存侥幸无视法律,以身试法
挑战法律的底线
对于酒后驾驶行为
静宁公安交警始终坚持“零容忍”
现将近日查获的酒醉驾人员
予以公开曝光
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姓名:李某科
违法行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呼气式酒精检测仪:104mg/100ml
血液检测:107mg/100ml
姓名:邵某宁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呼气式酒精检测仪:37mg/100ml
姓名:马某涛
违法行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呼气式酒精检测仪:208mg/100ml
血液检测:145mg/100ml
姓名:高某兴
违法行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呼气式酒精检测仪:96mg/100ml
血液检测:84mg/100ml
姓名:冯某宏
违法行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血液检测:103mg/100ml
姓名:魏某
违法行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呼气式酒精检测仪:128mg/100ml
血液检测:104mg/100ml
看看酒驾带来的成本
你真的可以承受?
别让酒驾毁了你的往后余生。
静宁公安交警温馨提醒:
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酒驾不可“尝”试!
来源:静宁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