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致学生和家长的安全倡议

文摘   2024-10-24 17:18   内蒙古  

家长朋友、同学们:

交通安全和我们的生命安全息息相关,重视交通安全就是珍爱生命。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关注安全,关爱生命,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学生活泼好动,好奇心强,但自控能力和应变能力较差,遇到紧急情况难以应付,因而发生交通意外事故的几率较大,往往要高于成人好几倍。

特别是未成年人骑乘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引发的伤亡事故呈上升趋势,给孩子们和家庭带来了巨大的伤害。为预防和减少涉学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请学生、家长与我们携手共筑交通安全网。

在此学校向大家发出以下倡议:

红灯停,绿灯行;

不超员、不追逐竞驶、不逆向、各行其道。
学龄前儿童上道路要在监护人的陪同下;未满12周岁严禁骑自行车上路行驶;未满16周岁严禁骑电动车上路行驶;未满18周岁严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
家长骑乘电动自行车、共享、电单车等要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要系好安全带。不超员、不追逐竞驶、不逆向、各行其道。

家长要尽监护教育之责

家长要以身作则,严守交通法律法规,给孩子们树立榜样。同时,教育监护到位,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养其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未满12周岁不能骑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不能骑电动车上路

不能为未成年人孩子骑行电动车、共享电单车、摩托车提供便利;

不能为未成年人孩子购买相关车辆或放任其上道路骑行;

不能用手机扫码支付共享电单车让未成年人孩子骑行;

不骄不纵,守护有责。

同学们要尽尊法守法之本

年龄小、活泼好动、好奇心强是学生的特点,在交通参与中存在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高的问题。特别是电动车自重大、速度快、稳定性和刹车性能较差,一旦遇紧急情况,未成年人会出现处置不当的情况,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因此,学生骑电动车或摩托车的行为既违法又危险。希望同学们检视自身,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戴好安全头盔,知危险会避险,安全出行。

学校教育护航

学校严禁学生驾驶电动车、共享电单车、摩托车,严禁家长及学生未佩戴安全头盔上路,对违反规定的学生将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关处分,帮助他们形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护航学生平安快乐成长。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如果发现未成年人未按年龄骑行自行车、电动车、共享电单车上道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要积极劝导和指正,帮助他们形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

学校要严禁未成年学生驾驶电动车、共享电单车、摩托车,对违反规定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关处分。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护航学生平安快乐成长。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家长们、同学们,无论任何时候我们都要将安全放在首位。让学生远离交通事故,健康快乐成长,是我们共同的心愿。请家长和同学们务必仔细阅读,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并牢记于心。保护学生交通安全,是我们共同的心愿,也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来源: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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