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目的
掌握评价范围内声环境质量现状,声环境敏感目标和人口分布情况,为声环境现状评价和预测评价提供基础资料,也为管理决策部门提供声环境质量现状情况,以便于项目建设后的声环境影响程度进行比较和判别。
调查内容
评价范围内现有的噪声源种类、数量及相应的噪声级,评价范围内现有的噪声敏感目标及相应的噪声功能区划和应执行的噪声标准,评价范围内各功能区噪声现状,边界噪声超标状况及受影响人口分布和敏感目标超标情况。
调查方法
收集资料法、现场调查和测量法。
实际工作中,根据噪声评价工作等级要求确定是采用收集资料法还是现场调查和测量法,或是两种方法相结合。
将某一段时间内连续暴露的不同A声级变化,用能量平均的方法以A声级表示该段时间内的噪声大小,叫等效连续A声级(简称“等效声级”),单位符号dB(A)。
等效连续A声级是应用较广泛的环境噪声评价量。《声环境质量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等环境噪声标准,均采用等效连续A声级作为标准。
计权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仅作为评价机场飞机噪声影响的评价量,对照标准是《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9660),计算步骤详见《机场周围飞机噪声测量方法》(GB9661)
{ 噪声源强获取途径 }
(1)类比测量
(2)引用已有数据
噪声源强数据优先考虑类比测量法。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一级时,必须采用类比测量法。评价等级为二级、三级,可引用已有的噪声源强数据。
{ 环境噪声现状监测量要求 }
(1)测量量
环境噪声测量量为等效连续A声级;
频发、偶发噪声,非稳态噪声测量量还应有最大A声级及噪声持续时间;
机场飞机噪声的测量量为等效感觉噪声级(LEPN),根据飞行架次计算出计权等效连续感觉噪声(LWECPNL)。
(2)测量时段
应在声源正常运行工况的条件下选择适当时段测量;
每一测点,应分别进行昼间、夜间时段的测量,以便于相应标准对照;
对于噪声起伏较大的情况(如道路交通噪声、铁路噪声、机场噪声),应增加昼间、夜间的测量次数,其测量时段应具有代表性。
每个测量时段的采样或读数方式以现行标准方法规范要求为准。
(3)测量记录内容
①测量仪器型号、级别,仪器使用过程的校准情况;
②各测量点的编号、测量时段和对应的声级数据及其采样时的环境条件;
③声源运行情况说明,如:
A.设备噪声应包括:设备名称、型号、运行工况、运转台数等
布点范围
由于声波传播过程中受地面建筑物和地面对声波吸收的影响,同一敏感目标不同高度上的声级会有所不同,因此,当敏感目标高于三层(含三层)时,还应选取有代表性的不同楼层设置测点。
布点方案
应根据声源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布点方法:
①当声源为固定声源时,现状监测点应重点布设在既可能受到现有声源影响,又受到建设项目声源影响的敏感目标处,以及有代表性的敏感目标处;为满足预测需要,也可在与现有声源不同距离处加密设监测点,以测量出噪声随距离的衰减。
③对于改扩建机场工程,测点一般布设在距机场跑道不同距离的主要敏感目标处,可以在跑的侧面和起、降航线的正下方和两侧设点;设置的测点应能监测到飞机起飞和降落时的噪声。
由于难以对机场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进行监测,机场其余敏感目标的现状WECPNL可通过实测点WECPNL或EPNL验证后,经计算求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