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01
对基本草原种植串叶松香草
司法鉴定案
案情简介
2021年5月中旬至2022年9月,齐齐哈尔某县某村村民张某某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将某村羊场的国有基本草原采取旋耕、起垄的方式,种植串叶松香草,面积107.97亩。该县公安局派出所委托齐齐哈尔科信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进行环境损害鉴定。
鉴于该案专业性强、实践经验要求高的特点,该机构聘请“头雁”工作团队专家——鞠晓峰老师参与并指导鉴定工作。
根据《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总纲和关键环节 第1部分:总纲》(GB/T 39791.1—2020)、《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总纲和关键环节 第2部分:损害调查》(GB/T 39791.2-2020)规定,结合现场调查和收集的资料,得出如下鉴定意见:
经旋耕、起垄后,涉案地块草原原生植被全部被破坏,原草原生态系统功能全部丧失。种植牧草饲料作物串叶松香草后,草地类别由天然草原变更为人工牧草饲料作物草地,草原用途发生改变。主要生态环境损害如下:1. 损害草地植被生物多样性丧失;2. 损害草地水源涵养和土壤保育生态功能轻度下降。
鉴定要点
本案通过实地踏勘、基线样地的确认、资料收集、遥感影像分析等方式,掌握破坏生态行为的事实;确认破坏生态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破坏方式、破坏对象、破坏范围、以及土地利用改变等情况;评估涉案地的生态系统结构、生态服务功能的现状及基线;裁定生态环境损害实物量化。
在本案中,张某某用农机对草原进行了翻耕、垄作等农业操作,导致草原地表原植被严重毁坏,目标植被生态系统功能丧失,其行为属于开垦草原。
张某某在开垦中对草原原有植被羊草等进行破坏,种植牧草饲料作物。羊草等作物对草原土壤可以起到涵养水源、水土保持的作用,而种植的串叶松香草,属多年生牧草饲料作物,生产力较高,但涵养水源、保育土壤作用较差,因此不能认定涉案草原得到了修复。种植多年生牧草饲料作物串叶松香草不能达到天然草原保护和改良的目标。
案例意义
我国天然草原面积3.93亿公顷,约占国土总面积的41.7%,由于非法侵占,天然草原面积显著减少。草原不仅具有发展草原畜牧业增加牧民收入的经济价值,还具有防风固沙、净化空气、涵养水源、保育土壤以及旅游观光、教学科研等多种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黑龙江省西部地区,年均降水较少,冬季严寒多风,属于生态脆弱区,草原植被一经破坏,难以自然恢复。
本案在鉴定过程中,解决了诸多生态系统损害关键环节问题,为类似草原生态环境破坏案件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提供借鉴和指导;为诉讼活动提供了证据支持,保障了受害方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规范种植饲料作物改良草原等草原生态修复行为,保护草原生态环境安全。
相关说明
串叶松香草:串叶松香草(学名:Silphium perfoliatum L.)菊科多年生宿根草本植物。喜肥沃壤土,耐酸性红壤、沙土、黏土上也能良好生长。适宜土壤的PH值为6·5--7·5,不耐瘠薄,耐旱性差,再生性强,耐齐地刈割。耐高温,在夏季40摄氏度条件下能正常生长,也极耐寒,在冬季-38摄氏度温度下可越冬。耐水淹,地表积水4个月还能生长。
“头雁”团队工作站:全称“黑龙江省科信生态环境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冯玉杰头雁工作团队”由齐齐哈尔科信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共同建设;冯玉杰是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授予的“生态环境创新研究团队”的头雁。
黑龙江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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