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档” 喜提“银手镯”!

文摘   2024-11-04 20:27   云南  

夫妻同心,其利断金

但有这么一对夫妻

却将“同心”用错了地方

为了谋取私利

上演起了“雌雄大盗”的戏码

最终

蜀黍只能送他们情侣款“银手镯”了



近日

寻甸县公安局仁德派出所

接辖区某工地负责人报警

称其工地内一台电机

以及数根钢管被盗

价值5000余元

接警后

仁德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

围绕案发现场开展现场勘查、调查走访

并调取沿线及周边监控视频逐帧排查

经工作

民警迅速锁定两名嫌疑人活动轨迹后

将其抓获

经审讯

孟某、杨某夫妻二人

对盗窃工地电机、钢管的犯罪事实

供认不讳

目前

孟某、杨某因涉嫌盗窃罪

已被寻甸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小案不小看,件件系民心

寻甸公安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聚焦群众关注的侵财民生案件

持续发力、精准打击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同时

警方在此正告不法分子

生财需有道,伸手必被抓!



编辑:朱跃

审核:陈绍俊、姚云、田小军

发布:寻甸县公安局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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