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充分就业,搭建供需双方对接平台,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12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庄人社发〔2024〕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各有关单位工作需要,现将庄浪县2024年第六批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中登记为失业,符合招聘单位要求的条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5.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居民(含高校毕业生);
6.因土地征收落户在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
7.符合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方式
由用人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协商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确定上岗人员,县人社局统一审核公示后各用人单位进行聘用。
三、招聘计划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11月29日(共3个工作日)。
2.报名地点:各用人单位。
3.所需资料:报名人员携带身份证和户口薄原件、《就业创业证》及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五、工作待遇和期限
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发放工资待遇(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具体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任务自行确定),并按本单位有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考核。聘用期间,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可享受两项补贴,即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由用人单位按月向县人社局申请补贴资金。补贴期限为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年龄为准。)
庄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