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对象
庄浪县消防救援大队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共5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三、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中共庄浪县委组织部
电话举报:0933-12380-7
短信举报:18419412380
通讯地址:庄浪县水洛镇水洛街道东关街46号
邮政编码:744600
中共庄浪县委组织部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