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救助相关政策及《庄浪县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庄民发〔2022〕53号)文件精神,庄浪县民政局对全县各乡镇(城市社区)上报的2024年12月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档案资料进行了复查,并组织第三方工作人员入户抽查核实。经会议讨论研究,同意各乡镇(城市社区)上报的关于城市低保吴军明2户3人、农村低保张宝平等60户182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审核确认。保障时间均从2024年12月起执行,现予以公示。长期广泛接受各方监督,如有异议或情况不实,请向县民政局反映,我们将认真及时受理。
公示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时间: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受理电话:0933-6627176
附件:庄浪县2024年12月份新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花名册
庄浪县民政局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