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给予陈翔等同志记功奖励的决定》(温人社发〔2024〕64号),温州大学共有26位教职工荣获2023年度记功奖励。这些教职工在2021至2023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中均获得“优秀”评价,此次记功不仅是对他们过去三年工作的高度认可,更是对他们敬业精神和卓越成绩的嘉奖。
温州大学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将其视为激励约束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作为提升工作效率、培养高素质教职工队伍的关键手段。考核内容全面覆盖了德、能、勤、绩、廉五个关键维度,特别强调教职工的工作业绩与岗位职责的匹配度。考核指标涵盖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工作任务的完成质量与数量、工作效率、取得的成果水平以及所产生的效益。
同时,学校严格执行师德失范行为“一票否决”制度,确保教职工在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上保持高标准。考核结果不仅影响教职工的晋升与薪酬调整,更是其职业发展的重要依据。
学校向获得记功奖励的教职工表示热烈祝贺,并鼓励他们继续发扬攻坚克难、勇于争先的精神,在未来的工作中取得更加卓越的成绩。同时,学校号召全体教职工向这些优秀教职工学习,借鉴他们的优良品质和积极工作态度,共同为学校的教育事业添砖加瓦。
通过严格的考核和记功奖励机制,温州大学旨在激发教职工的潜力与创造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为温州“强城行动”、冲刺“双万”城市目标以及建设全省第三极的教育高地作出更大贡献。
编辑:张鲜艳
初审:赵 燕
终审:郑彩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