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建淼:对于违法竞合,如何理解“择一择重”处罚?

文摘   2025-02-11 19:28   河北  

对于违法竞合,如何理解“择一择重”处罚?


【来信】


《行政处罚法》第29条第二句规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这是对违法竞合时应当进行“择一择重”处罚的规定。但是,如何理解“择一择重”,我跟同事产生分歧。同事的观点是:想象竞合的“择一择重”是触犯的法律规范都要适用,但是涉及到的每一种处罚种类分别择一重,比如罚款不罚两次,然后不同的处罚种类要并处。我的观点是:择一择重是选择处罚重的法律规范适用,只要适用一个法律规范就行。

【回信】      

我国《行政处罚法》(2021)第29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这是确立行政处罚“一事不二罚款”原则的法律依据。其中该条第一句是针对单一违法行为,第二句是针对竞合违法行为。

竞合违法是一个行为违反了两个以上的法律规范,如网吧经营者未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这种违法同时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又如,当事人将产生的污泥直接用水冲稀排入城市下水道的行为,这是一个行为同时违反了《水污染防止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还有,当事人在耕地上非法采砂并毁坏种植条件行为,既存在擅自在耕地上挖砂并毁坏种植条件行为,也存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行为,同时触犯了《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两个法律规范。

《行政处罚法》(2021)第29条第二句为违法竞合确立了“择一择重”的处罚原则。但在理解“择一择重”处罚原则时,必须注意这几点:

一是,如果多个法律规定罚款的,只作一次罚款,不得作二次及以上罚款。一次罚款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

二是,如果多个法律规定中,既有规定罚款的,又规定其他处罚的,可以一并处罚。如A法规定罚款,B法又规定吊销许可证的,这两类处罚都可执行。

三是,如果多个法律规定了多种处罚手段的,不同的处罚手段可以一并实施,但是同一种处罚手段,都只能实施一种。比如,A、B、C三个法律都规定对同一违法行为进行警告或没收处罚,警告或没收也只能实施一次,不得实施两次以上警告或没收。

来源:法治咖啡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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