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淘汰补贴范围
东昌府区符合条件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柴油货车(不包含低速载货汽车)提前淘汰(不包含转出),给予适当资金补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享受本补贴政策:
1.自2024年6月1日后转让至我区的;
2.在2025年年底前达到强制报废期止的;
3.距强制报废期止不足1年(含1年)的(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为准);
4.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5.由于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或灭失的。
二、淘汰实施时间及奖补标准
补贴实施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在此期间办理报废手续,且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淘汰时间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开具日期为准)的车辆给予相应补贴,超出受理期限的不予补贴。
根据车辆类型、登记时间、淘汰时间等,分类引导和鼓励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按照“早淘汰早补贴、早淘汰多补贴”原则,分类制定补贴标准。具体标准如下图:
注:淘汰时间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开具日期为准。注册登记相同的车型,2024年淘汰补贴金额比2025年多800-3000元。
三、申领淘汰奖补需携带的材料及办理流程
1.《东昌府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鼓励淘汰补贴资金申请表》;
2.《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第五联)、《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车辆所有人为个人的,需提供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车辆所有人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与车辆所有人名称一致的银行账户或单位基本账户复印件;
5.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补贴申请办理授权委托书原件(窗口办理人员需与委托人现场确认)。
车辆所有人与申请补贴人(单位)名称不一致的,申请补贴人需提供享有车辆产权的证明文件,并参照上述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四、车辆排放阶段查询办法
车辆排放标准的判定可查看车辆出厂合格证、关单等,一般情况下,车辆排放标准在这些材料上面有体现;如车主不方便查看上述材料,也可根据机动车登记证书中的“车辆型号”“发动机型号”,登录“机动车环保网”(https://info.vecc.org.cn/ve/index),点击“公众查询平台”-“2017年前生产和进口车型查询”-“输入车辆型号”自主查询。
五、淘汰办公窗口及咨询电话
东昌府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联合办公地址设立在聊城市东昌府区西外环与西关街交叉口向北400米路东(东昌府区车管所业务大厅);咨询电话:0635-8340117(请在工作日咨询、办理)。
编 辑 | 李 敏
校 对 | 陈思齐
审 核 | 刘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