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交警雷霆出击,16辆违法“电摩”被“拿下”

文摘   2024-11-21 16:52   山东  



都说非法改装电摩危害大

违法又危险
而有些人、甚至未成年人
还是心存侥幸
依然冒险去追求时尚和个性

驾驶非法改装“电摩

三五成群夜间在街头
上演“速度与激情”
不仅炸街扰民

而且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






为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环境,从源头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今年来,聊城公安交警持续加强对摩托车非法改装、“飙车炸街”线索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分析,从源头上强化管控力度,形成“末端整治+源头治理”模式,为群众出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11月18日晚至19日凌晨,聊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雷霆出击,共查获违法电摩16辆,其中存在涉牌涉证违法12辆、非法改装4辆,起到了良好的教育和震慑作用。


油门一轰,呼啸而过,双排列队,S形走位……

以各种危险方式在道路上“炸街”兜风

“飙车炸街”不仅噪声严重扰民

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众安全

而且往往伴随着超速行驶

随意变道等危险驾驶行为



改装电动摩托车的危害






01

擅自改变车辆的电路,极易发生自燃

02

速度过快,刹车系统不完善极易导致失控

03

竞速飙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04

改变车辆音响装置,“炸街”行为严重扰乱居民的正常休息


法律链接

01

无证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02

机动车无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03

非法改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希望广大未成年及其家长引以为戒

拒绝飙车和不文明驾驶行为

莫拿“个性”来任性

若你的爱车存在非法改装行为

请立刻恢复车辆原状

若你曾驾驶过改装车辆飙车“炸街”

请与这种危险行为说“再见”

一经查获

聊城交警必将严惩不贷
编      辑 | 李   敏
      对 | 陈思齐
审      核 | 刘   涛

聊城交警公共关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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