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永远没有完成时” 利通区为群众筑起安全防线
政务
2024-11-13 11:55
宁夏
“扫黑除恶,永远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这是利通区法院法官王巍在一场反有组织犯罪、扫黑除恶的普法宣传活动结束后,在笔记本上留下的感触。近年来,利通区通过多形式、多层次的普法宣传,持续将这项工作纵深推进,力求在全社会形成全民参与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切实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近期,利通区法院的法官和干警走进刘碱滩村,进行反有组织犯罪的普法宣传,向村民们详细讲解《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背景、重大意义以及法律条文,回答他们的疑惑,引导群众了解如何识别和预防有组织犯罪。发放宣传手册的过程中,法官们发现很多村民之前对这类法律内容知之甚少。法官易宇阳表示:“我们不单单是送上一本小册子,而是希望通过这种面对面的交流,让群众真正明白法律如何保护他们。每一次宣传结束,看到村民们心里更有底,作为普法工作者,我们也倍感欣慰。”在朝阳派出所,扫黑除恶的普法宣传更是贯穿日常工作。警员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手段,将普法知识带到群众的手机屏幕上。派出所民警赵景勃说:“很多居民习惯打开微信看消息,我们的宣传方式也要紧跟他们的习惯。哪怕是几个提醒、一个标语,都是在为他们筑起一道道防护墙。”截至目前,朝阳派出所已开展集中宣传18次,发放宣传材料2300余份,受益群众超过1500人。赵景勃谈到:“扫黑除恶不仅仅是打击犯罪,更是要让群众提高识别和抵御黑恶势力的能力”。利通区司法局金星司法所则把普法活动带到社区,走进了金星镇的明珠社区。普法志愿者通过真实案例向居民们讲解电信诈骗的手法,并介绍法律援助的途径。在活动中,居民们认真聆听,特别是一些老年人更是频频提问。志愿者说道:“看到大爷大妈们听得那么仔细,我觉得我们的工作真的是在给他们多上一层保护。”她还补充道:“现在的普法工作不仅要教会居民防范黑恶势力,也要让他们知道一旦遇到问题,法律就在身边,随时可以寻求帮助。”这种线上线下的普法联动,也改变了群众对法律的看法,逐渐让他们形成自觉的法治意识。家住明珠花园的马女士回忆起自己曾遇到的困扰,她感慨道:“以前我们小区有人乱搭乱建,天天吵闹不休,大家都不知道该怎么维权。现在我知道可以通过社区和司法部门来反映情况,问题很快就得到了解决。遇到事情我更敢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心里踏实了许多。”而经常接到上门宣传的王先生表示,过去社区里被骗的人不少,但现在,他和邻居们已经具备了基本的防骗意识。“警察、社区工作者这些年经常在群里提醒我们怎么识别诈骗,甚至会上门来宣传。大家现在都有了防范意识,不会轻易上当。”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以来,利通区不遗余力地整治各类涉黑涉恶问题,有效改善了全区的治安环境、发展环境,社会秩序持续向好。数据显示,利通区已承办问题线索103件,核结率达到98.05%,侦办“十类”涉黑涉恶案件132起,抓获嫌疑人348人,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4万余元。与此同时,利通区还在市场监管、信息网络、工程建设、自然资源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检查,整治行业乱象164个,有力维护了市场的公平秩序。利通区通过一系列扎实的措施,扫黑除恶不仅成为一项法律打击行动,更是推动社会治理的重大力量。下一步,利通区将继续深化扫黑除恶斗争,通过更加深入的普法活动和社会治理创新,为居民营造更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通讯员 夏伟 记者 王欣惠)编辑 | 顾 静
责编 | 金 森
审校 | 张 媛
终审 | 马婷婷
供稿邮箱 | wzltqxc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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