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和新加坡关系密切,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等多个层面。两国自1990年建交以来,政治互信不断增强,频繁高层互动,签署了多项合作协议。在经济方面,新加坡是中国在东南亚的重要贸易伙伴,双边贸易和投资持续增长。“税路通·鹭税畅行”对外投资税收锦囊——新加坡篇(上),将由小编带大家了解新加坡的经济情况和税收制度。
一、经济概述
新加坡共和国位于马来半岛南端、马六甲海峡出入口,属外贸驱动型经济,以电子、石油化工、金融、航运、服务业为主,高度依赖国际市场。
二、税制概览
税收收入是新加坡政府主要财政来源,政府将税收收入用于促进实现经济及社会发展目标。税收政策的根本宗旨是保持企业和个人的税率都具有竞争力。保持企业税率的竞争力将有助于新加坡继续吸引外资。
新加坡税务局(Inland Revenue Authority of Singapore,简称IRAS)是新加坡的主要税务机构,负责税收政策的执行和管理。IRAS的主要职责包括:
1.税收征收:负责征收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商品和服务税、印花税和财产税等;
2.税务合规:确保纳税人遵守税务法规,通过审计和检查来防止逃税和避税行为;
3.税务服务:提供各种税务服务和支持,包括税务申报、咨询和争议解决,帮助纳税人理解和履行其税务义务;
4.政策建议:向政府提供税收政策建议,支持国家经济发展和财政政策目标。
新加坡按属地原则征税,全国实行统一的税收制度。比如,所得税方面,任何公司或个人(包括外国公司或个人)只要根据上述原则取得新加坡应税收入,就需在新加坡纳税。现行主要税种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货物和劳务税、房产税、印花税等。此外,还有关税、博彩税以及对引进外国劳工的新加坡公司征收的劳工税。每个税种分别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进行征管,构成了新加坡的税法法律体系。
三、征税方式
新加坡税务局对纳税人以直接评税方式征税。对于取得新加坡应税收入的非居民纳税人,由支付款项的纳税人履行预提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对于不可直接评税且应缴纳税款的非居民纳税人,新加坡税务局有权指定非居民纳税人的代理人,并使其代理人对非居民企业或个人的纳税义务负责。无论其代理人是否收到收入,税务局都可以按其代理人的名义对其进行评估并征收税款。
根据新加坡税法的规定,新加坡税务局有权在纳税人未缴纳税款但试图离开新加坡时,阻止其出境并征收税款。此外,根据规定,纳税人逾期缴纳税款或不缴纳税款将产生罚金,新加坡税务局还可能对其进行法律诉讼,或委托代理人(如银行)向其追缴未清税款。
更多内容请查看:《中国居民赴新加坡投资税收指南》
来源:厦门税务
供稿:国际税收管理处 思明区税务局
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