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电动自行车逐渐成为部分学生
上下学的主要交通工具
然而,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
时常伴随着一些违法行为
比如不戴头盔、闯红灯
……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第二十二条规定: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对于电动自行车的骑乘人员来说,安全头盔是遇到危险时的一道重要防线。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受到猛烈撞击,头盔可以有效地保护头部,骑乘电动自行车一定要自觉戴好安全头盔。
闯红灯是危险系数极高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骑行的时候闯红灯对其它车辆和行人来说是“最猜不到的意外”,一旦遇到正在通行的车辆,难以有效采取避让措施,极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部分学生在骑行时,或许会为了追求“速度”“方便”而做出走机动车道、逆行的违法行为。殊不知,电动自行车混行在机动车道里,可能导致机动车驾驶人无法及时采取有效避让而引发交通事故。
部分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经常搭载其他同学,或者不好意思拒绝其他同学要求搭乘的请求,常有“一车载多人”的行为,导致车身重量增加,遇到危险时保持车辆平衡和刹车更加困难,增加了危险性。
未成年人骑电动自行车上路,以风驰电掣的速度,故作炫酷的花式动作如“翘头”、狂拧油门等,让旁人看得胆战心惊,被称为“鬼火少年”。为了追求“刺激”,部分学生还会对车辆的车速和外观进行改装,以彰显“个性”。
同时也提醒家长们
要以身作则,发挥榜样的作用!
来源: 交通警察大队
编辑: 许晓云
审核: 李小珍
发布: 曹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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