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禁止公民持有、私藏枪支弹药
但总有人心存侥幸
认为只不过是收藏并未使用
殊不知
该行为已触犯法律!
案件回顾
2024年11月,泗洪县公安局界集派出所民警日常巡逻时,在辖区梁某家中发现一支气枪。经鉴定,查获的气枪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气枪弹的枪支。民警依法对梁某进行处罚,并对涉案枪支进行收缴。
相关法律链接
一
什么是“非法持枪”?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明确规定,国家严格管制枪支。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制造(包括变造、装配)、买卖、运输、出租、出借枪支。
二
非法持枪有什么法律后果?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非法持有枪支行为具有极大的潜在危险性和社会隐患,直接影响到社会安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我国对枪支弹药的管理有严格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都是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严惩,切勿逾越法律红线。
呼吁广大群众主动上交私存私藏的非法枪爆物品,并积极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
供稿: 界集派出所
编辑: 许晓云
审核: 李小珍
发布: 曹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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