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文件,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从职工本人扩大到其参加基本医保的“配偶、父母、子女”,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职工医保家庭共济,老百姓也实实在在地享受到了这一利好政策带来的红利。今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再一次印发文件,将原本的共济范围从配偶等“亲属”扩围到了包括兄弟姐妹在内的参加了基本医保的“近亲属”。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为什么要扩围?扩围之后又能给参保群众带来哪些便利?请点看视频↑↑↑,我们一起深入了解。
杨女士是南昌市参保人,她的外婆常年生活在宜春,因为患有慢性疾病需要长期服药,医保卡里的钱常常不够花。杨女士为了能让外婆更方便地在宜春享受医保,于是便把外婆添加到了自己的家庭共济名单里。除了想着要给外婆开药,杨女士还用自己职工医保账户里的钱给外婆交了2025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费,帮外婆又省了一笔开支。
杨女士能将自己的外婆列入家庭共济名单,共同使用她的医保账户资金,得益于今年7月份推出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扩围政策。据了解,此次扩大的亲属范围,从原来的“配偶、父母、子女”三类扩大到包括“配偶”在内的八类,让更多的亲属能共济使用医保资金。数据统计,截止到今年十月份,包括天津、河北、江西在内的23个省份已经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扩围至“近亲属”。今年1-10月共济金额达369亿元,其中江西的个人共济金额为9.43亿元。
截至目前,包括江西省在内的31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经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跨统筹区共济,这意味着,只要是在江西省内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的“近亲属”,不论生活在江西哪座城市,都可以享受共济人的职工医保账户资金。当然,要享受家庭共济,还必须满足相应的条件:第一,被共济人一定是参加了当年的医保,也就是说必须是我省的参保人;第二,被共济人是共济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第三,共济账户里的钱只能用来支付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参加居民基本医保等的个人缴费,其它不可以。最重要的是,需要共济人将被共济人添加到家庭共济名单中才可以享受这项政策,不然就算条件满足也是无法共济的。
参保人可以通过江西智慧医保APP、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赣服通”医保专区、“江西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进行家庭账户共济登记。以“赣服通”为例,参保人进入支付宝平台,搜索“赣服通”,点击“医保专区”,下滑页面点击“家庭账户共济授权登记”,按照页面提示完成信息填写,就可以完成登记。
要提醒的是,很多参保人以为家庭共济就是使用共济人的医保卡,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任何一个人在就医购药的过程中,都必须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当中的“共济”,指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里的钱,而不是医保卡本身。同样的,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也就是说,共济后被共济人虽然使用的是共济人的钱,但是报销待遇还是享受原有的医保待遇。通俗的理解就是,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
今年12月初,国家医保局在江苏正式启动全国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功能,包括江苏、河北在内的9个省(市)31个统筹区已正式上线。目前,我省也在积极统筹相关事项,将尽快实现全国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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