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局长沈海斌:打造公平竞争高地 服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时事   2024-10-11 17:02   江苏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是市场机制高效运行的重要基础。2024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公平竞争审查的行政法规,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的实际行动,进一步夯实了我国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法治根基,更是全面深化市场监管领域改革的攻坚方向和重点内容。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推动《条例》各项部署在江苏加快落地见效,以市场监管现代化有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升级




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客观要求。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当前,一些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行为仍未完全禁绝,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形成的痼疾仍未完全消除。《条例》的出台实施,就是从“立”的角度把有利于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制度规则“立起来”,填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立法空白,筑牢统一大市场的公平竞争基础;也是从“破”的角度把不利于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障碍掣肘“破除掉”,划定政策措施制定的行为规则和红线底线,清除影响统一大市场公平竞争的制度藩篱。


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只有一视同仁,才能让各类经营主体敢干、敢闯、敢投。当前,选择性补贴、歧视性待遇等有违公平竞争的政策偶有出台,指定交易、限制迁移等破坏公平竞争的行为仍有发生。《条例》明确了19项政策措施不得包含的内容,建立了涵盖经营主体生命全周期、经营全链条的审查体系,推动政府从比拼优惠政策搞“政策洼地”向比拼营商环境创“改革高地”转变,保证各类企业在公平竞争赛道上你追我赶,激发经营主体内生动力,保障创新活力在公平竞争环境里竞相迸发。


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保障。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是政府承担的重要职责。当前,市场“无形之手”的激励创新和优胜劣汰功能未能充分发挥,不利于先进优质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顺畅流动,也制约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的发挥。围绕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这一核心问题,《条例》首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对公平竞争审查的对象、标准、机制、监督保障等作了全面、系统、详细的规定,填补了我国公平竞争审查领域的立法空白,促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公平竞争审查江苏先行一步




自2016年建立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以来,江苏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工作起步较早、改革成效明显,产生了一系列“首创”“率先”的制度改革成果,使得公平竞争“软实力”逐渐转化为营商环境的“显基因”,助力江苏五年蝉联全国营商环境“最佳口碑省份”。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体系不断完善。率先出台《省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制定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若干措施,每年将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列入省政府重点工作。出台《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或者文件制发的必经环节。积极填补举报处理、行政约谈等规则空白,主动探索跨区域抽查、信息化审查等工作创新,跟进制定重大政策措施会同审查规定,相关做法得到全国推广并写入《条例》。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质效逐步显现。在全国首创公平竞争审查在线监测评估系统,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府政策措施全覆盖监测,日均监测增量文件2000余份。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和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修订废止问题文件500余份,清理政府采购名录库、资格库等近80个。联合沪浙皖两省一市市场监管局签署长三角地区公平竞争政策一体化推进合作协议,指导建立南京都市圈公平竞争审查合作机制,推动长三角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整体推进、协同发展。


公平竞争审查监督考核全面加强。对标世界银行评价B-Ready新体系,率先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全省营商环境评价。连续3年组织跨地域交叉互查,综合运用约谈提醒、行政指导等梯次性监管措施,督促修改15份有违公平竞争政策措施。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专项行动,多渠道拓宽案件来源,多途径提升办案效果,先后核查行政垄断线索70余件,查处行政垄断案件20余件,着力破除行政性垄断和地方保护。


全社会公平竞争意识显著提升。加强公平竞争宣传主阵地建设,开展公平竞争政策“进机关、进党校、进企业”活动,强化领导干部公平竞争理念。压实企业竞争合规主体责任,出台涉企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开展医药、公用事业等领域合规辅导,指导企业完善合规管理体系。推进公平竞争文化建设,承办第十届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国际论坛,举办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等系列活动,引导全社会形成认同公平竞争、践行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




全力抓好条例贯彻实施




抓好《条例》贯彻实施,充分发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支撑保障作用,让公平竞争审查之“花”在江苏开出高质量发展之“果”。


坚持应审尽审,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全面覆盖。按照“谁起草、谁审查”原则,认真落实审查责任,严格履行审查程序,准确适用审查标准,全覆盖审查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严格落实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会同审查机制,对提请政府出台或者人大审议的政策措施实行双重把关。配齐配强审查力量,组织专题培训、业务竞赛、政策宣传等活动,加强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理解和把握,避免出现漏审、不审现象,防止政策措施“带病”出台实施。


聚焦提质增效,深化公平竞争审查改革创新。深化公平竞争审查信息化建设,全天候监测网上公开政策,探索公平竞争审查在线监测评估系统在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健全公平竞争审查规则体系,探索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审查工作机制,创新完善举报处理、约谈问责等工作举措,研究细化重点领域具体审查标准,增强制度实施的指引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公平竞争审查跨区域联动,开展长三角地区公平竞争政策一体化推进合作,实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协同。


强化监督保障,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考核评价内容,提升制度实施的积极性、主动性。常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交叉抽查,定期组织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加强制度实施情况督查和效果评价分析,增强监督规范的有效性。严格落实反垄断“三书一函”制度,综合运用规则指引、约谈提醒、行政指导等梯次性监管措施,对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典型案例进行约谈通报。


注重统筹协作,凝聚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合力。畅通部门之间信息交流和会商协调渠道,健全信息报送、情况通报、统计分析、规范指导等机制,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提升公平竞争政策实施能力和水平。督促引导各职能部门加强条线纵向指导,持续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动态清理,协力整治限制企业自主迁移、妨碍市场公平准入、构筑自我“小循环”等重点问题,推动竞争治理从单向监管向多元共治转变。



来源:《群众》杂志2024年第18期
作者:沈海斌(作者系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责任编辑:何乐 

群众杂志
中共江苏省委机关刊《群众》杂志主办的理论宣传和决策服务平台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