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会时刻 || 所执行主任王仁俊分享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解释理解与适用第四至第八部分内容

文摘   2024-05-21 16:53   江西  



520日,江西南芳(兴国)律师事务所在所四楼会议室召开所例会,会议由所执行主任王仁俊主持,会议进行了业务学习,布署了律所相关事务,讨论了团队业务及其他事务。

本次业务学习由王仁俊讲授,王仁俊带领大家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起草工作组所写的《关于适用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四至第八部分内容。王仁俊结合自已办理的案件及理解,围绕《关于适用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合同的履行与履行障碍问题、债权人的代位权和撤销权、合同的变更和合同的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违约责任的法律适用等四大部分内容,进行了深入讲解。学习结束后,各参会律师就讲授内容进行了深入讨论,纷纷表示解释有很多的新内容、新规则,今后一段时间将加强对该解释的学习,做到灵活运用,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业务学习结束后,律所各部门分别就近期日常事务进行商讨并作出详细安排。






供稿 | 刘忠涛      编辑 | 杨礼芳
 审稿 | 张飞云      签发 | 王仁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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