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时代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今年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我所实习律师刘忠涛积极参与兴国县司法局法治宣传视频录制工作。刘忠涛律师在视频中结合案例详细解读了《民法典》第19条的内容,即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相信通过“法条+案例+视频”的宣传方式,能够进一步推动民法典的宣传普及,促进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提高了大家对民法典的认识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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