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工作规范》一图读懂

政务   2024-12-12 17:44   江苏  

为进一步推动县(市、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由医药高新区党工委(高港区委)政法委、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司法局、泰州市标准化院制定的《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工作规范》(DB3212/T 1172—2024),经泰州市市场监管局批准发布,自2024年12月5日起正式实施了。据悉,这是全省首个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领域地方标准,填补了省内空白。

来源: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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