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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同志,我的香莲不见了!”
近日
西湖公安分局西湖派出所
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
其放置于车上的
一袋香莲被偷了
案件经过
10月19日10时50分,西湖公安分局西湖派出所接到胡先生报警称,自己停放在西湖医院的车上有一袋价值约六百元的香莲莲米晚上被偷了。
接警后,派出所民辅警迅速赶至现场,了解情况、调取监控。经调查发现,嫌疑人于10月18日23时25分,趁着夜色前往西湖医院,见胡先生的香莲置于车中无人看管,便动起了“歪心思”,对货车上的香莲“下手”。
通过视频侦查发现,嫌疑人于19日凌晨1时28分经过五分场至酉港镇的浮桥,前往酉港。民辅警立即前往酉港镇,将嫌疑人抓获,并追回被盗财物。
目前,被盗财物已物归原主,嫌疑人张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2年内3次以上的盗窃行为,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西湖公安将持续
保持高压打击态势
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请广大辖区居民也要
提高警惕
加强防范
一旦发现财物被盗
请及时报警
编辑:向馨 齐巧晴 一审:雷冰 二审:黄军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