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市政协围绕“黄河流域城乡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和设施运行情况”召开季度协商座谈会。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人选赵宁军出席会议。
这次协商会是在前期深入基层专题调研,开展面对面协商的基础上召开的,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副秘书长隆学成代表市政府就关于“黄河流域城乡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和设施运行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和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关于“黄河流域城乡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和设施运行情况”专题调研的汇报;化隆县政协、循化县政协和委员代表詹晋滨、马国盛围绕协商主题作了交流发言;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针对与会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作了回应发言。
赵宁军在听取委员发言和部门回应后,对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和市直相关部门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黄河流域海东段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把推进城乡污水治理工作作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的具体实践来抓,始终把确保“一江清水出城出省”的政治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切实增强保护黄河安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坚持生态优先,优化治理效能。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格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加快构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损害严惩、责任追究”的黄河沿岸城乡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因地制宜确定排污工艺路线和建设规模,保障污水处理设施可持续运行,提高污水厂运行效能,持续在推进城乡环境整治、排污治污专项行动上用力,为推进我市生态文明、保障黄河安澜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三要聚焦目标任务,加快补齐短板。强化问题导向,坚持“建管并重”,下大力气强化源头管控,抓好污水源头治理,加快管网建设改造,加速推进雨污分流,统筹优化污水处理设施布局,着力提升设施处理质效。加强日常养护管理,不断推进排污治污规范化作业、全过程监管,促进城乡污水协同治理,为人民群众营造河畅、水清、岸洁的良好生态环境。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化隆县、循化县政协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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