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
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二十三)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绥江县纪委监委通报1起党员
酒后驾驶机动车典型问题
为深入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持续深化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整治,坚决遏制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强化警示震慑、严明纪律规矩,绥江县纪委监委公开通报1起党员酒后驾驶机动车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杨胜军,中共党员,绥江县板栗镇关口村村民,2024年12月17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彝良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
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一)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彝良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6名人员有关问题通报如下:
冯关军,中共党员,彝良县角奎街道坪政村沙湾组村民,2024年12月8日15时许,因赌博被公安机关查获。
郭华金,中共党员,彝良县荞山镇小学退休教师,2024年12月12日22时许,因赌博被公安机关查获。
张绪平,中共党员,彝良县龙海镇红岩村中寨组村民,2024年12月18日14时许,因赌博被公安机关查获。
梁永康,中共党员,彝良县发界街道发界村颜营组村民,2023年10月15日21时54分,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刘开伟,中共党员,彝良县柳溪乡上寨村纸槽组村民,2024年4月15日8时51分,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张泽海,中共党员,彝良县角奎街道位卓村河坝组村民,2025年1月1日7时45分,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彝良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年1月21日
彝良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
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二)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彝良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4名人员有关问题通报如下:
汪 锐,中共党员,彝良县龙海镇龙海社区海坝居民小组居民,2024年10月6日10时许,因赌博被公安机关查获。
熊 勇,中共党员,彝良县洛旺乡树草坪村花坪组村民,2025年1月7日21时09分,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徐华坤,中共党员,彝良县角奎街道寨子村寨子组村民,2025年1月10日21时12分,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陈祖兵,中共党员,彝良县角奎街道杉林村营脚组村民,2025年1月16日20时许,因赌博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彝良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年1月24日
巧家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和公职人员
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一)
中共巧家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巧家县监察委员会
2025年1月22日
大关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
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一)
为深入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教育引导全县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大关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近期1名党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张祖剑,大关县寿山镇小河村小河支部党员,2024年12月21日22点10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赌博问题通报曝光(一)
为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强化正风肃纪,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教育引导党员、公职人员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良好秩序,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环境,镇雄县纪委监委持续对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赌博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3名党员涉嫌酒驾、赌博问题通报如下:
一、党员涉嫌酒驾问题
(一)邓书聪,尖山乡尾坝村营盘小组党支部党员,2024年11月29日09:46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二)朱大虎,坪上镇河坝村干河小组党支部书记,2024年12月10日15:39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二、党员参与赌博问题
聂国全,以古镇以古村侯家寨小组党支部党员,2024年12月18日因参与赌博,近期被公安机关查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举报电话:0870-3120865)
中共镇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镇雄县监察委员会
2025年1月23日
盐津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
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七)
为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教育引导党员、公职人员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良好秩序,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环境。盐津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4名党员、公职人员醉酒驾驶机动车、赌博问题通报如下:
韦兴镨,中共党员,盐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工作人员,2024年12月3日23时32分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刘安龙,盐津县普洱镇中心小学教师,2024年12月16日9时00分因赌博行为被公安机关查获。
罗昌勤,盐津县普洱镇灯草村灯草党支部党员,2024年12月16日9时00分因赌博行为被公安机关查获。
刘天银,盐津县盐井镇老街社区新建街支部党员,2024年12月2日00时50分因赌博行为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举报电话:0870-12388
中共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盐津县监察委员会
2025年1月23日
昭阳区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
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二)
中共昭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昭阳区监察委员会
2025年01月24日
来源丨@昭通发布 微信(ID:ztfbwx)综合丨@清廉鲁甸 微信 鲁甸县纪委监委丨@清风绥江 微信 绥江县纪委监委丨@清廉彝良 微信 彝良县纪委丨@清廉巧家 微信 巧家县纪委监委丨@清廉大关 微信 大关县纪委监委丨@廉洁镇雄 微信 镇雄县纪委监委丨@盐津融媒 微信 盐津县纪委监委丨@清风昭阳 微信 昭阳区纪委监委
终审丨马燕
编审丨张永刚
校对丨龙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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