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方便了我们的生活,但也带来了新的问题。网络诈骗层出不穷,以网恋之名,行诈骗之实,您见过吗?
案情简介
近日,思南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人胡某犯诈骗罪一案。2022年6月份,胡某用自己的身份信息注册一个微信昵称为“长安雪意”的账号,以给工友介绍女朋友的名义,将此微信分享给被害人,告知被害人“长安雪意”是其姐姐的闺蜜,胡某使用“长安雪意”账号假扮成女性,取得被害人的信任后,通过各种理由让被害人使用微信及支付宝转钱,共从被害人处骗得人民币17660元。被告人胡某以非法占用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并退赔被害人。
法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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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思南县人民法院新审判大楼位置
监制:黄文松 |审核:赵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