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广德经济开发区道路交通管理,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道路交通实际,决定对广德经济开发区部分道路实行货车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车辆
中、重型载货汽车;
中、重型专项作业车;
中、重型挂车;
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
二、限行时间段
每日6:00---23:00
三、限行范围
(一)滨河路(含)-国华路(不含)-荆汤路(太极大道以北不含)-太极大道(不含)合围的区域;
(二)滨河路(含)-太极大道(不含)-长安路(学苑路以南不含)-南塘路(含)合围的区域;
长安路(含)-太极大道(不含)-德昌路(不含)-桐汭路(不含)合围的区域,建设路不禁行。
(三)外环路(国华路至太极大道路段);
(四)荆汤路(太极大道至光藻路路段)。
四、限行管理措施
(一)上述车辆在限行时段内禁止驶入限行区域或路段;
(二)因运送生产、生活等必需品,确需在限行时段进入限行区域或路段的限行车辆,车主或驾驶员需通过“交管12123”APP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按照指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不受理申请。
(三)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在限行区域或路段内行驶的限行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四)本通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行。
广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 11 月 21 日
编辑:于雪
审核:冯雯、鲍璐
来源:广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