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通行!

文摘   2024-11-22 16:32   安徽  

关于广德经济开发区货车
限制通行的通告

为加强广德经济开发区道路交通管理,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道路交通实际,决定对广德经济开发区部分道路实行货车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车辆


中、重型载货汽车;

中、重型专项作业车;

中、重型挂车;

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


二、限行时间段


每日6:00---23:00


三、限行范围


(一)滨河路(含)-国华路(不含)-荆汤路(太极大道以北不含)-太极大道(不含)合围的区域;


(二)滨河路(含)-太极大道(不含)-长安路(学苑路以南不含)-南塘路(含)合围的区域;


长安路(含)-太极大道(不含)-德昌路(不含)-桐汭路(不含)合围的区域,建设路不禁行。


(三)外环路(国华路至太极大道路段);


(四)荆汤路(太极大道至光藻路路段)。


四、限行管理措施


(一)上述车辆在限行时段内禁止驶入限行区域或路段;


(二)因运送生产、生活等必需品,确需在限行时段进入限行区域或路段的限行车辆,车主或驾驶员需通过“交管12123”APP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按照指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不受理申请。


(三)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在限行区域或路段内行驶的限行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四)本通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行。


广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 11 月 21 日







编辑:于雪

审核:冯雯、鲍璐

来源:广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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