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规划内使用 10 年以上,存在屋顶漏水、外墙脱落、功能缺失、供配电设施老化等需要改造的城镇住房。补贴范围主要包括房屋的外墙、幕墙、屋顶翻新保温;室内地面、墙面、水电、门窗、厨卫更新装修改造;燃气自动报警和安全保护装置、消防设施、建筑节能等装修改造和增设安装智慧安防等。
自 2024 年 9 月 6 日(即《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措施的通知》(皖发改环资〔2024〕493 号)印发之日)至 2024年 12 月 31 日期间,对当年已经开工但尚未完工的城镇老旧住房装修改造项目以及新开工的城镇老旧住房装修改造项目予以补贴。补贴资金要在当年使用完毕。
以下为个人装修线上申报材料,公共装修申报需线下办理。
1. 补贴申请表
2. 房屋产权人身份证明
3. 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如有)
4. 房屋产权证明材料
5. 装修合同(如有,签订主体与房屋产权人一致)
6. 装修工程造价预算清单
7. 发票(装修工程发票或装修物料购置发票,发票抬头与房屋产权人一致,发票开具时间在 2024 年 9 月 6 日至 2024 年12 月 31 日期间)
8. 现场照片(各部位装修过程照片 2 张)
9. 申报承诺书
编辑:于雪
审核:冯雯、鲍璐
来源:宣城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