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梅溪路与九连山路交叉口等
7处电子警察设备的公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自2024年12月2日起,宣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启用7处路口电子警察,对机动车违反信号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并依法予以采集。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违法自动记录设备设置地点:
1.梅溪路与九连山路交叉口;
2.博学路与厚德路交叉口;
3.宣酒大道与铜山路交叉口;
4.日新路与铜山路交叉口;
5.古泉中学与329国道交叉口;
6.318国道与东岸路交叉口;
7.318国道与寒天路交叉口。
二、抓拍违法行为:
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代码1120(记1分,罚款100元)。
2.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代码1362(记3分,罚款50元)。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代码1373(记3分,罚款200元)。
4.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代码1625(记6分,罚款200元)。
5.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代码6090(记0分,罚款200元)。
6.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代码6095(记0分,罚款200元)。
三、启用时间
2024年12月2日0时起。
敬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宣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4年11月22日
编辑:冯雯
审核:雷娜、鲍璐
来源:宣城公安交警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