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推行海口、邢台两地不动产登记  “跨城通办”的通告

政务   2024-10-11 16:29   海南  



       为推省、市间不动产登记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以一体化政务服务推动区域协同走深走实,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有效服务企业群众异地办事需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的意见》,现海口、邢台“跨省通办“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海口、邢台两地区域的特点、群众及企业办事需求、信息化建设水平等实际,采用异地帮办、属地办理方式,优先将多项高频业务(商品房转移登记、商品房抵押登记及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纳入首批通办事项,明确收件地和办理地工作职责、合作方式、业务流转程序及权利义务,确保收件、办理两地权责清晰、高效协同,使申请人在异地就能完成不动产登记申请,线上向属地缴纳相关税费、领取电子证照或通过寄递方式获取纸质证书。
      此次合作打破了不动产登记事项办理的属地化管理限制,进一步深化“异地代收、属地办理”模式,促进不动产登记领域优势互补、合作共享、协调开放,切实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使其享受高效、便捷的不动产登记服务。

 附件:海口、邢台两地办理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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