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安县化解某项目规划核实、竣工验收、欠缴税费等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该项目占地6.5万平方米,于2014年11月开工建设,但因资金原因未完成人防工程建设,无法通过竣工验收,另外项目还存在欠缴土地增容费等相关税费,导致约800户购房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定安县积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一是针对竣工验收问题,由开发主体进行消防评估、安全鉴定后,由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质检报告、评估报告,职能部门据此认定房屋建筑主体符合质量安全和消防要求。二是针对欠缴税费问题,按照“证缴分离”原则进行追缴。
二、海口市化解某项目消防、质量验收等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海口某小区共2栋建筑,总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因存在消防、质量、土地权利人不配合等问题,约200户业主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海口市积极组织住建、税务、执法、纪委部门集中专题研究。一是针对消防验收、质量验收问题,按照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等相关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经第三方质量安全鉴定和消防评估机构评估后,由职能部门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认定意见;二是针对土地权利人不予配合的问题,由辖区政府指定业主委员会代为申请办理。
三、文昌市化解某项目开发主体不配合、欠缴划拨成本、契税无法缴纳等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该项目为镇政府建设的保障性住房项目,于2010年开工建设,建设内容为3栋住宅楼,总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2012年11月竣工并已全部销售,因开发主体不配合、欠缴划拨成本、建设成本未核算无法开具销售发票等问题,导致224户业主购房近12年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文昌市积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开发主体专题调度和推进。一是针对开发主体不配合问题,采取座谈、约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协调督促,要求该镇政府在规定时限提供项目建设材料、完善地籍调查成果。二是针对划拨成本未缴交导致用地手续不完善问题,通过督促开发主体向市政府提交申请,按照“证缴分离”“证办分离”原则完善用地手续并办理划拨手续。三是针对建设成本未核算无法开具销售发票问题,由文昌税务部门采取建设成本核算与发票开具同步办理的方式,为项目单位开具销售发票以方便购房群众缴纳契税。
四、三亚市化解某项目竣工验收、查封等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三亚某项目于2014年开发建设,因开发建设主体违法建设,导致项目无法通过验收,同时因拖欠工程款等问题导致项目被查封,涉及的174户业主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三亚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一是针对私自改建导致验收无法通过问题,由执法部门严格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对违法改建可拆除部分依法拆除,无法拆除部分没收违法收入并处罚款,经处理于2023年11月完成联合验收。二是针对查封问题,积极协调法院按照相关司法解释,对办理预告登记后被查封的房屋予以解封。
五、保亭县化解某项目规划核实、竣工验收、完税等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该项目为经济适用房项目,土地面积1.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于2010年建设,包含4栋住宅楼。因土地权利人与规划报建主体不一致,导致项目无法通过规划核实和竣工验收,另外项目还因欠缴税费和滞纳金问题,建设主体无法为购房人开具销售发票,进而影响购房人契税缴纳,涉及88户业主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保亭县积极组织职能部门进行专题研究。一是针对开发主体和土地权利人主体不一致的问题,通过办理划拨土地转让手续,将土地转移给规划报建主体。二是针对规划核实和竣工验收问题。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建筑安全和消防情况进行认定,按现状出具规划认定意见。三是针对购房人无法缴纳契税问题。由县税务指导开发主体进行纳税申报,按照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处理路径为购房人开具销售发票,打通契税缴纳路径。
六、琼海市化解某项目规划核实、竣工验收、欠缴增容费等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琼海某项目因开发建设主体超容积率建设,导致项目无法通过规划核实和竣工验收,涉及约400户业主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琼海市积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专题研究。一是针对违法建设问题,按照“证办分离”的原则,由执法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相关职能部门出具规划核实意见和竣工验收意见。二是针对超容积率建设涉及的增容费、基础设施配套费问题,按照“证缴分离”原则,由职能部门启动追缴,不动产登记机构同步办理不动产登记。
七、陵水县化解某项目规划核实、竣工验收等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该项目于2011年开工建设,总计容建筑面积约2.9万平方米,共建有2栋商住楼,因开发主体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建设,导致规划核实和竣工验收手续无法通过,涉及200多户业主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陵水县积极组织职能部门进行专题研究。一是针对违法建设问题,由执法部门会同职能部门进行查处,对限高范围内的违建部分核算增容费,对超出限高范围的部分予以罚没。二是针对规划核实、竣工验收问题,由职能部门按现状出具认定意见,由住建部门对人防、消防进行验收。
截至目前,陵水县已为该项目办理房屋首次登记,并为6户购房人成功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渠道已畅通。
来源 |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