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自然资源要素利用效益,解决已供自然资源要素“晒太阳”、业务管理“批供用”衔接不紧密等问题,旗帜鲜明向存量要增长、要效益,海南在全省部署开展自然资源要素批后监管供后监管“百日行动”,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要素批后、供后监管,促进资源要素高效利用、帮助企业盘活项目、推动投资增长见效,以高水平要素保障支撑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发展。省政府将对“百日行动”定期调度。
“百日行动”要求,靠前服务督导,有效化存量,有力控增量,推动已批土地尽快供应、已供未闲置土地尽早开工、闲置土地盘活利用,加强建筑用砂石矿产资源供给,盘活闲置海域资源,形成有效投资。
一是推动已批土地尽快供应,进一步梳理分析堵点难点,对存在征拆、规划问题的情形,通过一地一策开展处置,确保形成净地纳入“土地超市”,推动土地供应。
二是大力盘活闲置存量土地形成有效投资,重点集中力量消除影响开发建设的各类堵点难点问题,帮助有能力、有意愿继续开发企业尽快动工投产;积极通过土地二级市场转让等方式,使土地与资本、市场充分对接,有效盘活利用。
三是加强建筑用砂石矿资源要素供给,对符合登记颁证条件的已出让建筑用砂石矿山实现全部颁证,具备投产条件的建筑用砂石矿山推动全部投产,已停采的尽快复工或引导退出。
四是加快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摸清历年审批、出让海域利用状况,促进用海用岛高效开发利用,对重大项目用海用岛要素需求充分保障。
一是将全省批准的建设用地、矿产、海域等自然资源底数摸清,上图入库,确保每一宗自然资源的位置、面积、性质、权属、开发利用状况等都清清楚楚,建立全面准确的数据库;以审批为起点,研究制定“一码管”编码规则,实现可追溯管理;依托国土空间智慧治理基础信息平台,整合、提升、开发相关信息系统,为实现自然资源要素全生命周期、一张图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二是压实责任,堵塞制度漏洞。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供地、谁监管”,实现自然资源“批、供、用、补、查”各环节业务贯通、数据互通、管理高效,实现用地用矿用海用岛全过程监管。
三是对清理出的存量未开发的用地用矿用海用岛,明确处置措施和责任,明确时限,倒排工期,一宗一策,分类处置。
四是坚持“督帮服”一体,上下联动、同题共答,建立会商和问题预警反馈处置机制;加强源头管控,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严格“净地、净矿、净海”出让,严控新增闲置土地、矿产和海域。